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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葫蘆施工安全保證措施
發布日期:2019-08-16 09:01:31 訪問量:1160操作電動葫蘆者應具備的條件:應用具備機械和電器操作知識,身體健康;應熟悉電動葫蘆結構,使用性能,安全規程及本說明書等;現場操作者要經培訓方可上崗。
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應進行操作: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;電動葫蘆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,如制動器,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,鋼絲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;作業地點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和所吊物。
操作守則:每班作業前應按附表作日常檢查;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,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以最小高度吊運,吊重運行時不得從有人的上方通行;吊鉤處于最低工作位置上,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;不得拆改電動葫蘆的安全裝置;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,應遵循先停止運行,后檢查,排除故障后再運行的程序;須服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。